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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2024级本科生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24-08-18 19:54:53  文章来源: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24年)

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精准资助政策,把资助育人与立德树人相结合,建立了集奖、贷、助、补、减、免、缓、勤及绿色通道九位一体的学生资助工作格局。我校全面推进资助工作精准化,努力做到对象精准、力度精准、分配精准、发放精准,完成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的总目标,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全覆盖。

 

一、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额度是每生每年8000元。每学年开学初(9月份)启动评审工作,具体详见《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每学年10月份开始评审。

3.满天星奖学金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营造良好的学风与校风,我校90级校友出资在我校设立“满天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在学业、科研、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本科生及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4.方舟奖学金  

为弘扬周柏森教授、方克勤教授追求真理,追求公平正义,以身作则、治学严谨的做人理念,激励法律学子研习法律,信仰法律,传播法治,培养学生健康的法律人格,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亚刚出资在我校设立“方舟”奖学金,奖励我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5.海伦奖学金

 为感恩母校,激励在校学子研习法律,信仰法律,传播法的精神,养成法律人格,我校校友朱延通、张竹英夫妇特捐资在我校设立“海伦”奖学金,奖励我校法学专业三年级本科生。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

6.怡亚通奖学金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学生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我校88级校友聂峰辉出资设立“怡亚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

    7.“玖犁”奖学金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拼搏,敢于创新,勇攀科研高峰,企业家刘小锋先生在我校出资设立“玖犁”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优秀学生2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8.龙城奖学金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传承感恩和奉献精神,我校常州校友会校友设立“龙城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

9.立心奖学金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自觉学习、践行、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戴涛先生和爱心人士赵海实先生联合捐资设立“立心”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优秀学生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

10.渔女奖助学金

为了表达对母校的感恩之情,帮扶和激励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我校珠海校友会出资25万元设立“渔女奖助学金”。一等奖助学金4000元;二等奖助学金3000元。

11.“潇湘”学金

为表达对母校的感恩之情,帮扶和激励我校湖南籍学生努力进取,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湖南校友会出资设立“潇湘学金”。一等学金4000元;二等学金2000元。

 

二、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分为两等:一等助学金3800元,二等助学金2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奖助学金分两学期发放,分别在秋季和春季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圆梦”助学金

为感恩母校的培育和关心,我校校友自发捐资设立“圆梦”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新生。一等助学金5000元;二等助学金3000元。

4.“彩云之南奋斗圆梦”助学金

   为感恩母校的培育和关心,我校罗绍元校友捐资设立“彩云之南奋斗圆梦”助学基金,用于资助我校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新生。每学年评定5人,每生每年4000元。

5.“格润”助学金

为支持和帮扶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优秀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励志向上、奋发有为、全面发展,陕西格润盛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柯卫平先生出资设立“格润”助学金。每年评选资助5人,每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资助时长为受助学生本科阶段4学年,资助金额每生共计2万元。

三、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就读高校学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贷款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政府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贷款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校内助学贷款

为了帮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费用的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由学校向这部分学生提供无息助学贷款。申请校内助学贷款的学生比例不超过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每人每年贷款额度1000元(100/月)。

四、补

1.临时困难补助

由学校出资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病、因灾而造成学习生活困难而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无偿补助。每生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补助标准为500——2000元不等。

五、减、免、缓

1、学费减免

对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预科生)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学校实行减免学费政策。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人数为在籍学生总数的1%,减免额度分为30%、50%、100%。

2、学费缓缴

为保证学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学生学费缓缴行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法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预科生)可申请学费缓缴。学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学年,在校期间缓缴次数不超过2次。

3.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六、

1.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提升综合素质的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每学年会为学生提供部分校内岗位,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七、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温馨提醒

学生可持《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办理相关资助项目,这张表已经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每一名本科新生,也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政策文件—综合政策”栏目下载。为了让大家少跑路,不需要在表上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办公地点: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B301

联系电话:029-88182281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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